http://www.mpmpc.cn/file/upload/202112/07/16-14-00-42-1.gif
 
 
 
当前位置: 首页 » 电子期刊 » 管理市场 » 正文

非洲猪瘟区域化防控有关思考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孙晓东

      来源:《肉类产业资讯》    2020年第3期
 
内容摘要:  摘要:非洲猪瘟疫情的发生给我国养猪产业造成了严重冲击。国外的非洲猪瘟防控经验和我国的区域化管理实践说明,区域化防控已
  摘要:非洲猪瘟疫情的发生给我国养猪产业造成了严重冲击。国外的非洲猪瘟防控经验和我国的区域化管理实践说明,区域化防控已成为当前非洲猪瘟防控的必然举措。本文阐述了非洲猪瘟区域化防控的必要性、紧迫性及可行性,结合当前国家防控政策,将防疫大区纳入无疫区建设范畴,形成无疫小区、无疫省、无疫大区由点到面到片的区域化管理战略布局,从根本上提高养殖者生物安全意识,管控各环节非洲猪瘟传入风险。同时提出应做好顶层设计,强化政府推动;出台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标准;完善配套机制,优化市场准入机制,以保障做好非洲猪瘟区域化防控工作。
 
  自2018年8月初非洲猪瘟疫情传入我国以来,我国养猪产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创,养猪业从业者恐慌情绪蔓延,复养勇气不足,生猪存栏量急剧下降,猪肉价格大幅上涨。非洲猪瘟疫情的发生和发展不仅严重影响到生猪产业发展,也关系经济社会稳定,随着疫情的发生发展,国家不断出台相应的防控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当前防控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严峻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转变防控思路。为进一步建立非洲猪瘟防控长效机制,胡春华副总理提出,要对非洲猪瘟实行分区防控,一方面通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狠抓措施落实,防范疫病传播。另一方面通过科学规划生猪养殖布局,优化流通方式,保障生猪生产供应。
 
  1 区域化防控是非洲猪瘟防控的必然举措
 
  1.1 区域化防控是控制非洲猪瘟的关键
  目前,非洲猪瘟病毒已经在全国形成了一定的污染面,从非洲猪瘟自身特点看,该病潜伏期长,病毒高度接触性传播,在我国当前养殖模式和流通方式下,病毒可能通过多种途径扩散,加大防控工作难度。从防控传染病的理论上看,成功做到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动物中的任意一条就能阻断疫病传播,这坚定了非洲猪瘟可防可控的信心。在养殖方式和流通方式短时间内无法彻底改变的形势下,唯有通过运用区域化管理理念,建立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实施分区管理,提高养殖场生物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防范非洲猪瘟传入,综合施行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区域内疫病防控能力,才能从根本上巩固我国养猪行业根基,由点到面逐步扩大非洲猪瘟无疫范围,逐步实现非洲猪瘟根除。
 
  1.2 非洲猪瘟区域化防控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非洲猪瘟防控,关系到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生猪市场保供稳价作为主体责任进行落实。目前,我国仍以散户养猪为主,非洲猪瘟的传入对该种养殖模式冲击巨大。当前非洲猪瘟传入传播渠道复杂,首先严重冲击养猪产业,导致生猪存栏量下降、养殖户恐慌情绪蔓延、中小养殖场户补栏积极性不高、猪肉价格大幅度上涨,“三农”工作基础受到严重损害,供需平衡面临严重威胁。
 
  同时,部分地方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机构改革后兽医部门相对弱化,普遍存在“缺人缺钱”现象;部分生产者的防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养殖、屠宰、运输等环节滋生的疫病传播风险仍较大,“早发现,早扑杀,早控制”的目标实现大打折扣。这些不利因素的叠加,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养猪业生产模式各异的地方企业,只采用全国通用的防控措施,没有因地制宜地细化实施适合本地区本企业的防控措施,显然已无法实现防控目标。作为防疫监管主体的各地政府和防疫主体的养殖企业,均已认识到实施区域化防控对于解决有效防控非洲猪瘟、减少生猪长途调运造成疫情扩散、尽快恢复产能、保障产销平衡等难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3 非洲猪瘟区域化防控的可行性
  对动物疫病实行区域化管理,是国际通用的防控动物疫病、促进动物及其产品贸易的动物卫生措施,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等相关国际组织鼓励各国采用区域化理念防控非洲猪瘟,并发布了明确的非洲猪瘟防控原则和标准。巴西、西班牙等已经消灭非洲猪瘟的国家都运用了区域化管理措施,并取得了成功。多年来,我国在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建成了一批无疫区和无疫小区,这为我国运用区域化理念防控非洲猪瘟奠定了切实可行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2 非洲猪瘟区域化防控的实现形式

  对非洲猪瘟分区防控、建设非洲猪瘟无疫区和非洲猪瘟无疫小区是运用区域化理念防控非洲猪瘟的不同实现形式。实施过程中,结合国家相关防控政策,要统筹协调防疫大区、省级行政区域以及养殖场(户)在非洲猪瘟防控中的作用,将防疫大区纳入无疫区建设范畴,形成无疫小区、无疫省、无疫大区由点到面到片的区域化管理战略布局。
 
  2.1 无疫小区既是短期策略中稳定局势、提振信心的破题之举,也是长期策略中消灭非洲猪瘟的有效之策
  恢复产能,稳定价格,提振信心,是当前非洲猪瘟防控的首要目标,根据各地反映的情况,做好大中型规模化养殖场的生物安全防护,逐步稳定和恢复产能是短期内达到上述目标的最有效方法。众所周知,大型养殖企业隔离、清洗、消毒等基础设施配备较为齐全,生物安全管理措施更为完善,便于系统科学的设计针对自身情况的生物安全措施,是当前我国生猪产业的根基,稳定和振兴产业应从这些大型养殖企业入手。据调研,大中型养殖企业确实在非洲猪瘟防控中做得比较好,各自在非洲猪瘟防控中有较强的主观能动性,设计了一系列防范非洲猪瘟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并且有意愿通过无疫小区建设,继续规范和加强相关措施。部分企业具备了开展非洲猪瘟无疫小区的条件,可在标准和规范发布之后组织建设。
 
  2.2 无疫区是从长期策略上消灭非洲猪瘟的必由之路,与无疫小区建设相辅相成
  无疫区是综合区域内各项防控措施,提升机构效能和防控能力,从面上防控非洲猪瘟的有效措施,通过非洲猪瘟无疫区建设,可以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动物疫病防控的属地责任,有利于集合政府各部门资源投入非洲猪瘟防控,同时为无疫小区建设创造好的外部环境。虽然当前非洲猪瘟的流行情况和当前的生猪及产品调运现状,短期内建成非洲猪瘟无疫区难度较大,但从长远看,要消灭非洲猪瘟,在条件好的区域先建成无疫区,并不断巩固和扩大无疫区域范围,最终实现防疫大区无疫和全国无疫。
 
  2.3 防疫大区是区域化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实现防疫大区无疫是无疫区建设的升级版,是进一步落实胡总理提出的以大区为单位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措施。当前防控大区工作重点在产业布局,供销平衡和联防联控。从长远看,在防疫大区内实现疫病控制和产销平衡的基础上,鼓励区域内各省开展无疫区建设,逐渐实现防疫大区无疫,是分区防控非洲猪瘟防控的长远目标。
 
  2.4 三者建设理念一致,模式相似
  防疫大区、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理念都是区域化管理,防疫大区和无疫区建设主体是政府,无疫小区建设主体是企业。三者分别属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级,宏观方面,推进防疫大区向无疫大区发展,可以发挥和放大统筹规划、调配资源、督促实施的综合保障效应;中观层面,推动以省为主体的无疫区建设,能够提升兽医体系整体水平和防控水平,切实压缩非洲猪瘟流行空间;微观层面,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无疫小区建设,能够有效提高生物安全防控水平,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从源头上消灭非洲猪瘟。
 
  2.5 三者互为补充,形成合力
  一是有条件的企业和省份率先启动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建设。二是各省和防疫大区要制定相应的无疫区建设规划、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防疫大区为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提供好的外部条件,无疫区和无疫小区为实现防疫大区无疫提供可行路径,为实现大区内供需平衡提供解决方案。三是国家层面应协调推进三区建设,从点到面,点面结合,全面推动全国非洲猪瘟区域化防控工作。
 
  3 有关思考

  我国对动物疫病实施区域化管理已经有多年的实践经验,先后有广东、海南、辽宁、吉林、山东等5省的6个无疫区,以及福建圣农、山东民和、山东凤祥和河南华英等4个无疫小区通过了国家评估验收。但面对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形势,要做好非洲猪瘟区域化防控,还需要在政策引导、技术支持、宣传培训等多方面做好工作。
 
  3.1 完善制度,统筹规划
  做好顶层设计,强化政府推动。进一步完善非洲猪瘟区域化管理制度,明确非洲猪瘟区域化管理的实现目标、路径、原则、保障等问题,引导和推动各地开展相关工作。
 
  3.2 出台标准,指导工作
  针对我国非洲猪瘟防控特点,完善出台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开展非洲猪瘟无疫区建设,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进一步做好相关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做好宣传和信息交流,为非洲猪瘟区域化防控创造好的外部环境。
 
  3.3 配套机制,长效发展
  协调相关部门,对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生猪良种补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等项目,争取相关优惠政策或补贴。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机制,切实体现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品牌和产品优势,为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提供动力。
 
http://www.mpmpc.cn/news/show.php?itemid=34711
 
关注"肉食界"微信公众号
专注肉类纵横资源,服务于肉类全产业链的信息“复兴号”
[ ]  [ 打印 ]  [ 投稿 ]  [ 关闭 ]  [ 评论 ]  [ 返回顶部
 
 
免责与声明:

1. 转载本网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肉类机械网”,或与本网联系,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本网转载编辑的内容,版权由原作者或资料提供方所拥有,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作出回应或删除相关内容并致歉!

4. 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谨防上当受骗!

5. 投稿与合作热线:010-88133989, E-mail:info@mpmpc.org


 
 
 
热点推荐
新闻排行
 
×关闭
http://www.xinglongjixie.com/
×关闭
http://www.mpmpc.cn/news/show.php?itemid=27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