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福建省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整治对象为全省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专业化生产村小农户;蛋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年出栏10头至100头肉牛的养殖场(户)、年出栏20只至200只肉羊的养殖场(户)、奶牛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生猪屠宰企业。
行动重点整治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物、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产蛋期使用未批准的药物、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行为﹔肉牛及肉羊养殖、交易、运输、屠宰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的无証收购贩运、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