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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管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肉类产业资讯》    2014年第5期
 
内容摘要: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农业部陈晓华副部长总结了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了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农业部陈晓华副部长总结了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了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一、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去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做出了新调整,农业部门监管任务更重了,工作责任更大了。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的工作目标,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加强监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了总体平稳、逐步趋好的发展态势。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6.6%、99.7%和94.4%,同比分别提高0.6、0.1和3.9个百分点,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上下齐心协力,狠抓落实,重点强化了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工作领导。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从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监管任务、提高监管能力等6个方面提出硬性要求。部里在年中召开各厅局“一把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后,又及时召开全国视频会议,制定任务分工方案,印发全程监管的意见,明确将2014年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出台了8项监管措施,进一步细化落实国办通知各项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考核扩大到20个省,积极推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各地政府按照国办部署,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条件保障,有力推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广东等省及时转发国办通知,出台加强监管工作的措施。浙江等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标准化等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湖北省、市、县政府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陕西省厅与各市局签订目标责任书,江苏设立19项量化考核指标,按考核结果对各地县进行奖励,促进了监管责任、措施和制度三落实。江西省在涉农项目资金安排上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二是深化专项整治,遏制突出问题。全国统一组织开展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10万余人次,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274万余家,查处问题5.1万余起,立案查处2.6万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4亿元。在农药整治方面,组织开展了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推动800多个县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200多个县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农药。在“瘦肉精”整治方面,建立跨省、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查处“瘦肉精”案件309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63起。在生鲜乳整治方面,将现有奶站和生鲜乳运输车全部纳入监管范围,1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比例达到37.2%,机械化挤奶率达到90%,比整治前的2008年分别提高17.7、39个百分点。在兽用抗菌药整治方面,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初步遏制了抗生素滥用问题。在水产品整治方面,强化产地监测,推进检打联动,从源头上治理使用硝基呋喃和孔雀石绿的问题。在农资打假方面,开展春季、夏季百日、秋冬季行动和种子打假护权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向社会公布16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配合“两高”及时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把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收购贩卖病死猪、私设生猪屠宰场等行为纳入了刑罚范围。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两高”司法解释,切实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福建省农业厅与省高法等5部门建立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移送衔接工作机制。广东省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
  三是强化风险防范,消除问题隐患。深化检验监测,把部级例行监测覆盖范围扩大到153个大中城市、103个品种、87种参数,深入开展四个药物残留监控计划,每季度进行会商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发出预警提示,督促地方、行业整改提高。部里增补23个风险评估实验室,认定145个风险评估实验站,组织开展10大类农产品风险评估,共抽取样品4.8万个,排查风险因子600多个。各省也全面强化风险排查、监测和评估,提升风险预警能力。江苏、浙江等省加强工作统筹,统一制定监测计划,统一开展监测工作。江西省加大经费投入,全年抽检样品2.6万批次。福建省对定点屠宰场实行“县级天天抽检,市级月月抽检,省级季度抽检”的工作制度。强化舆情监测,监测舆情信息900条,编发舆情快报230期、周报50期,确保掌握舆情、及时应对。强化突发问题应急处置,部里修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甘肃、湖南、海南、山东、河南等十多个省相应制定或修订了应急预案,建立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区域互动的应急机制,及时高效地处置了20多起突发问题,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并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四是推进农业标准化,提高源头保障水平。去年新发布农业标准327项,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1357个,目前农兽药残留标准已达到4201个,基本涵盖我国主要农产品。清理废止了132项无公害食品农业行业标准,发布了55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创建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8个,支持建设“三园两场”5500个,认证“三品一标”2.1万个。“三品一标”总数达到10.3万个,认定产地和认证产品分别占到耕地面积和食用农产品总量的36%。各地都将农业标准化作为农业提质增效保安全的重要措施予以推进。浙江省启动了农业标准化促进工程,建立了“一个标准、一张模式图、一本手册、一张光盘、一个示范园”的“五个一”推广模式,让农民真正做到宜学、宜懂、宜用。湖南省按照“一个产业、一套标准、一套监管服务体系、一批示范园区、一批新型经营主体、一批农产品品牌”的总体要求,省厅与常德市实行“厅市共建”,整合农业各要素资源,整体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发生了很大改变。
  五是用好各方资源,提高监管能力。许多地方抓住这次机构改革和食品安全管理体制调整的时机,推动监管体系队伍和能力建设。陕西正在为省监管局增加10个编制,增加干部职数。安徽组织开展了监管体系建设与管理规范年活动。南京农林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核定编制48名,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加快实施质检体系建设二期规划,争取中央资金12亿元,支持建设部、省、市、县四级质检机构388个。云南等省加强项目前置审批,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省加强项目实施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县级质检站建设管理水平。广西农业厅年度监管经费增加到9300多万元,另争取到基建资金3540万元,为全区1150个乡镇站配备了检测设备,有的增加了检测交通工具。去年还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全国农产品检测技能竞赛活动,有44名选手获省级“五一”劳动奖章,70名选手获省级技术能手称号,另有3名选手将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名选手将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举办基层监管及检测人员培训班9期,培训1140余人次,不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江西实行帮扶制度,选调66名市县技术人员到省检测中心进行3个月的强化培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50问》,印发宣传资料6000多万份,组织专家解读热点敏感问题,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江西省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巡回宣传1000多场,讲座500多场。吉林省印制了国家禁限用农药、识别假劣农药简明挂图5万份,在各经营门店显著位置张贴。浙江省开展了“科普宣传直通车”活动,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二、扎实做好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仍不乐观,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要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反复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把它单独作为一个大方面来讲,强调能不能在这个问题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提出了“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论断及“四个最严”的要求。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又对这项工作做出明确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可以讲,中央把这件事提得很高、看得很重,符合时代进步的要求,回应了社会的关切和期盼。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乘势而为,勇于担当。部党组决定在工作布局上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更加积极、主动、高效地开展工作。一个地方农业工作抓得好不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重要的检验标准。
  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难题。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第一年。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需要向改革要动力、向改革要红利。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一方面要利用市场机制,形成一种倒逼机制,不断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特别是要结合深化农村改革,抓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机遇,推动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从源头上保障好质量安全,解决好“产出来”的问题;另一方面要适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要求,把该由我们管的事切实管住管好,减少和改进审批,完善工作机制,打通监管链条,确保环环有监管,全程无漏洞,特别是抓住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机遇,同步强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改变人员、能力、手段不适应的状况,解决好“管出来”的问题。
  要努力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光靠政府不行,光靠一个部门更不行,必须依靠好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好各方面的作用。我们要有更加开放的意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和消费维权,强化诚信体系和信用文化建设,推动监管部门与其他部门、机构间建立协同联动治理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向多方主体参与、多种要素发挥作用的综合治理转变,形成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今年,要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稳中求进”的目标,不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上有任何闪失。今年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活动为统领,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第一,深入开展突出问题的治理。在巩固已有成果基础上,开展好7个专项治理行动:种植业要开展好农药及农药使用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和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畜牧业要开展好“瘦肉精”、生鲜乳、抗菌药、畜禽屠宰4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瘦肉精”、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畜禽注水或注入沙丁胺醇等违法行为,落实好奶源监管六项措施,加强品种引进、饲料供应、养殖指导、奶站监管;渔业要开展好禁用药物整治,突出鳜鱼、大菱鲆几条养殖鱼,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的行为;农资打假要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同时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畅通农资经营主渠道。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抓“牛鼻子”,啃“硬骨头”,坚持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打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行为,斩断非法利益链,让一切“潜规则”失效。强化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托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及时依法查处,做到抽检一个产品、规范一个企业、带动一个行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格落实“两高”司法解释,集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第二,全面推动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从国内外的实践看,农产品质量追溯是一种有效管用的监管模式,它能及时发现问题、查明责任,防止不合格产品混入。近年来,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积极试点,取得了一些好的效果。但是这些试点相对分散,要求各式各样,追溯内容还不丰富,追溯信息不能共享,难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今年这项工作必须破题,当务之急要搭建全国统一的追溯信息平台,制定配套的管理规范。各地要在已有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本地区追溯信息平台的建设,做好与国家级平台的衔接、与全国统一制度规范的融合。要选择部分大中城市和“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开展试点,积极推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追溯管理,率先将生猪和“三品一标”农产品纳入追溯范围。在此基础上,由点及面、逐步放大,经过3-5年的努力,使全国规模以上主体基本实施质量追溯管理。要依法加强农产品包装管理,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包装销售的产品进行明确标注,推广先进标识技术,提高产品标识率。要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合格证明制度,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坚决把住一个出口和一个入口,解决好合格入市问题,促进产销衔接。
  第三,全面强化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继续做好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将“菜篮子”和大宗粮油产品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切实摸清危害因子种类、范围和危害程度。完善主产区风险评估实验站布局,加强条件保障。加强监测工作统筹,细化检测任务分工,扩大例行监测和药物残留监控计划的品种和范围,强化会商分析和结果应用,集中排查共性问题隐患和“潜规则”,严密防范系统性风险。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快应急体系建设,落实职责任务,加强应急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大舆情监测力度,更加重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途径,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置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事件,严防负面信息炒作和放大。加快提升应急能力和水平,发生突发事件的要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依法、科学、有效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保护消费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要发挥好专家队伍的作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攻关,强化正面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要按照“产出来”的要求,抓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标准制修订步伐,抓紧转化一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用3-5年的时间基本构建既符合我国国情和农业产业实际、又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使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今年要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新制定农业标准500项。各地要抓紧配套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及时将相关标准转化成符合生产实际的简明操作手册和明白纸。要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示范,扩大“三园两场”建设规模,发挥辐射带动效果。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推动整乡镇、整县域标准化生产。推进生产经营主体转变,加大对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加强生产监管和技术指导,督促落实标准化生产要求。广泛开展环保知识和法规宣传教育,普及标准化清洁生产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合理用药,将安全控制措施转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确保“第一车间”源头安全。要探索建立标准化生产补贴机制,推动把实施农业标准化作为各类农业项目验收考核的重要指标。推动建立健全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杆杠作用,拉动农业标准化发展。
  第五,切实加强“三品一标”建设和管理。“三品一标”是这些年农业部门打造的一个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要把握各自的定位和方向,稳步推进并不断发展壮大。要牢牢把握新时期对“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在过程控制、减量化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生产经营者规范农业生产过程,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做到认定一个产地,带动一片标准化生产,认证一个产品,保障一方产品安全。要严格“三品一标”认证标准,提高准入门槛,规范审查评审,切实做到“稍有不合、坚决不批”,坚决杜绝在认证审批上出现任何瑕疵或硬伤。强化证后监管,加大抽检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不规范用标产品以及假冒产品,严格退出机制,做到“发现问题,坚决出局”,切实维护好品牌的公信力。要发挥“三品一标”产品包装标识率高、组织化程度高的优势,大力推动“三品一标”获证企业实施质量追溯管理,率先实现“带标上市、过程可控、质量可溯”。“三品一标”工作机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支重要依靠力量,各级监管部门要注重发挥好这支队伍的技术优势和支撑作用,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三品一标”工作机构也要主动而为,主动入位,勇于承担更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和任务。
  第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要贯彻落实国办通知和部里加强全程监管的意见,按照农产品生产经营链条,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着力点,把相关管理制度立起来,构建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强化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户执行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督促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主体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要强化全过程管理,抓紧健全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控制、监测抽查、质量合格证明和追溯管理、案件查处移送等制度,做到生产有规范、监管有标准、惩处有依据。要针对收储运环节监管,摸清监管环节和底数,拿出具体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运行机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各方面参与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扩大社会监督。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对不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公开其违法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加快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县乡基层是直接面对生产经营者的主战场。尽管近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但监管能力弱的问题还很突出,与工作任务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要按照国办通知要求,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地县两级尚未建立专门监管机构的,要在年底前全部建立。要发挥好地县农业综合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渔政管理及“三品一标”队伍作用,落实工作责任,承担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任务。要强化地县质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配套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资质认定和人员培训,确保投资一个、建成一个、用好一个。乡镇监管机构以及承担相应职责的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进一步充实人员,加强能力建设,开展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今年基层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已纳入国办督查的重点内容,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克服等靠思想,主动加强与编制、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切实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副部长 陈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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