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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0644-2022 电热食品烤炉
信息来源:《肉类产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3年第8期
【续】

6 技术要求

  6.1 总体要求
  6.1.1 烤炉应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6.1.2 本文件未提及的相关但非重大危险的原则应符合GB/T 15706-2012的规定。
  6.1.3 本文件未规定的技术要求,如有必要,可在企业标准中另行规定。
 
  6.2 机械安全
  6.2.1 危险区域
  6.2.1.1 区域1
  保温材料的选取及厚度应满足能耗要求及烤炉使用要求。
  金属构架炉体的保温材料应铺设均匀、平整、紧实。直立壁面保温材料厚度≥100mm的工业烤炉,铺设后还应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以防止震动或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下垂,避免局部保温失效。
  6.2.1.2 区域2
  炉门开启应方便、灵活,食品出入炉方便,炉门与炉体应吻合严密,其间隙不应超过1mm。
  炉膛内带有热风循环的烤炉,应设置炉门开启时停止风机工作的联锁装置,但无机械危险的除外。
  为避免身体被夹伤或烫伤,旋转炉、摇篮炉应设有炉门开启时能自动停止旋转支架转动、电热元件加热的联锁装置。
  从炉内取出烤盘或直接取出食品时,为避免烫伤身体,制造商应在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用户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对于炉膛深度≥900mm的烤炉制造商应配备烤盘夹具、食品铲具等,或者能提供取出食品其他方式。
  6.2.1.3 区域3
  电热元件安装到烤炉前,应仔细检查电热元件,避免存在裂纹、变形、断丝等缺陷的电热元件安装到烤炉内。电热元件的安装应牢固可靠,以防止意外松动。
  6.2.1.4 区域4
  旋转轴及旋转支架应转动灵活,其零件应固定可靠。
  6.2.1.5 区域5
  隧道炉进出口两端输送机滚筒或链轮,输送带边缘或输送链条,应采取设置防护罩、挡板等措施。
  钢带炉或网带炉应有防止带跑偏和便于带张紧的装置或相应措施。
  隧道炉应设置带、链的调速装置,以适应烘烤不同品种的食品或食品加工工艺的改变。
  6.2.1.6 区域6
  传动系统运动机构应运行平稳,无异常振动和声响。
  齿轮、轴承等转动件应设有加注润滑剂的装置或结构,以减小摩擦磨损。
  齿轮传动、带传动、链传动等运动机构,应采取设置防护罩、密闭箱体等防护措施,以避免可能危及周围人员的安全。
  工业电烤炉应设有适当的装置,当停电、意外断电、设备故障时,能及时将炉内食品取出。
  6.2.1.7 区域7
  当烤炉烘烤食品产生大量蒸汽时,应选择合适的方式和方位设置排潮装置。
  6.2.1.8 区域8
  控制装置装配到烤炉前应进行测试,以保证其动作灵敏、测控精度达到控制要求。
  烤炉应设置温度控制装置。隧道炉应设置多节点温度控制装置和链式、带式运动速度控制装置。
  温度控制装置应有温度超限保护功能,一旦达到极限温度应自动采取保护措施。
  6.2.2 稳定性
  烤炉放置或安装后,不应有倾翻的可能。
  装有轮子或类似装置的烤炉应在停留时配备有效的锁定装置,以防烤炉意外移动。
  6.2.3 安装和操作
  安装操作(装配)人员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安装,保证烤炉所有运动部件都安装在可提供安全保护的正确位置上。
  制造商应在用户手册或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提供如何正确安装、使用、调整的说明,必要时进行相关人员培训。
  6.2.4 清洁
  使用过程中为保证安全清除食物残留,食品载体、炉门及拉手、烤箱内壁、炉体外壳、操纵手柄、动作按钮等区域,表面应光滑,不应有尖角、毛刺、毛边等。焊接部位应打磨平整。
 
  6.3 电气安全
  6.3.1 商用电烤炉的电气安全
  应符合GB 4706.1-2005以及相关的GB 4706.34-2008、GB 4706.39-2008、GB 4706.52-2008的要求。
  6.3.2 工业电烤炉的电气安全
  6.3.2.1 安装在烤炉上的关键电气元件,如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应按要求选用。
  6.3.2.2 电气元器件应按产品要求正确安装,不应妨碍机械运动和设备的维修调整,并位于便于检修、更换的地方。
  6.3.2.3 电气装置的结构和外壳应可靠地用绝缘体与带电部件隔开。带电部件与炉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应≥2MΩ。
  6.3.2.4 烤炉冷态时应能承受工频交流试验电压为1250V的电气强度试验1min,不得有闪络、击穿现象。
  6.3.2.5 烤炉额定输入功率的偏差应在-10%~+5%范围内。
  6.3.2.6 在正常工作中接触到的各部位温升应符合表1规定。烤炉玻璃门、排气孔周围100mm内,炉门上方的横梁以及隧道炉出入烤炉的两端除外,但这些部位应有GB/T 5226.1-2019中图19的标识。
  6.3.2.7 烤炉在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应不大于0.75mA/kW,最大限值10mA。
  6.3.2.8 烤炉在工作温度下应能承受工频交流试验电压为1000V的电气强度试验1min,不得有闪络、击穿现象。
  6.3.2.9 外壳对带电部分应有防护罩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护等级应达到IP2X或IPXXB。操作使用或维护保养时需开启的防护罩和控制柜门应使用工具才能打开。
  6.3.2.10 带电裸导线通过的金属孔应安装绝缘串珠和类似的陶瓷绝缘体,而且绝缘体应被固定或支撑。电阻丝加热元件应可靠固定,采取措施防止电阻丝因熔断、变形或布线槽开裂而造成离开原位置导致触电的危险。
  6.3.2.11 带绝缘护套导线的布置应固定良好、排列整齐、美观、合理,便于检查。
  导线应采用套管或绝缘衬套保护通过孔洞或搁置在窄边零件上。应有效地防止导线与运动部件接触,也应防止运动的导线在无保护措施下与其他零部件发生摩擦而损坏绝缘。
  6.3.2.12 烤炉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接地端子附近应有接地标志。
  接地端子应通过导线与电源的接地端子连接,或直接与大地可靠接触连接。接地端子的夹紧装置应充分牢固,以防止意外松动。接地端子不应与接地导线或其他金属相接触而引起腐蚀危险。
  接地端子与接地金属部件之间的连接,应具有低电阻,其电阻值不应超过0.1Ω。
  烤炉的接地端子不应与电源中性线(零线)相连。
  6.3.2.13 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不同颜色的导线。必要时,连接导线的两端都应有标号,其标号应与电气原理图或电气接线图上的一致,标号应清晰耐久。
  6.3.2.14 电气元件(传感器、加热元件除外)和电路应与烤炉加热室隔开,烤炉炉体内壁一般应密封,防止湿度影响电气元件的性能以及产品的电气绝缘性能。
  6.3.2.15 加水管伸入到炉体时,应远离电气元件工作空间,有接头时密封连接应可靠。控制水阀应易于检查。
  6.3.2.16 应采取防护罩、电器箱等措施防止设备或场地清洗时清洗液进入电气元件工作空间。
  6.3.2.17 炉体内壁与电气元件工作空间之间应有足够的隔热措施。
  6.3.2.18 工作时温升较大的电气元件,如变压器、电动机、固态继电器等,应有散热措施,必要时应设置散热风扇。
  6.3.2.19 烤炉应有独立的限温装置,非正常工作时,焙烤室的温度不应超过450℃。
  注:焙烤室的温度包括限温装置动作后继续上冲的温度。
 
  6.4 卫生要求
  6.4.1 烤炉应由符合GB 16798的要求的材料制造。材料应满足防腐性、无毒性、无挥发性、无溶解性要求,在工作条件下也不应挥发出影响食品的气味。
  6.4.2 烤炉不应含有石棉。
  6.4.3 食品烤盘的结构应便于清洗,盘(篮)底应光滑平整,内部不应有尖角。摇篮炉和链条炉的食品烤篮、网带炉的网带,应便于清理或清洗,应设有手动(或点动)装置使烤篮逐个、网带逐段进行清理。钢带炉的钢带接缝处焊接后应打磨光滑,不留有孔隙和缝隙。
  6.4.4 烤炉的炉床板、旋转炉小车等为保证定期清理或清洗,应有一定的清洗或清理操作空间。
  6.4.5 对于金属构架炉体,保温材料应不外露、不泄漏、不脱落。对于砖砌炉体和预制构件炉体,炉体内壁的水泥涂层应有较高的耐热性能,表面应保持平整光滑。
  6.4.6 带远红外涂层的电热元件,其涂层应不易脱落。
  6.4.7 需清洗或清理的区域不应有易于积存食物残渣的转角、沟槽等,应避免使用螺钉、铆钉、键等联接件。
  6.4.8 传动部件及轴承用润滑油不能因泄漏而造成食品污染和设备污染。
 
  6.5 人体工程学
  烤炉应按人体工程学要求进行设计,使操作人员轻松操作,避免给操作者造成身体伤害。
  应合理地确定炉门位置、隧道炉输送带高度等尺寸,应正确选择食品烤盘的大小、旋转炉小车的重量以及进出烤炉的方式。应合理地确定控制开关、操纵杆等操作部件的工作位置。
 
  6.6 噪声
  6.6.1 烤炉正常工作时噪声的声功率级应≤75dB(A),带风机的烤炉正常工作时噪声的声功率级应≤85dB(A)。
  6.6.2 强制对流隧道炉,在正常工作时,其工作地点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应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
 
  6.7 性能
  6.7.1 烤炉在设计与制造过程中应坚持节能降耗原则,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如合理的热量分布、高效的发热元件、性能良好的保温材料等。
  6.7.2 商用箱式烤炉空载工作状态下单位时间内的散热功耗应不大于表2中C级要求。
  6.7.3 商用箱式烤炉保温1h,其温度下降数值应不大于表2中C级要求。
  6.7.4 烤炉正常工作温度低于200℃的烤炉和除商用箱式烤炉之外的其他烤炉,应在产品说明中标明烤炉在空载工作状态下单位时间内的散热功耗值。
  实测的散热功耗值不应大于制造厂规定值的15%。
  6.7.5 除商用箱式烤炉之外的其他烤炉,应在产品说明中标明烤炉在空载200℃温度下,停止加热并保温1h后的温度下降数值。实测的温度下降数值应不大于制造厂规定值的15%。
  若烤炉正常工作温度低于200℃,则应在产品说明中标明烤炉正常工作温度状态下的温度下降数值。实测的温度下降数值应不大于制造厂规定值的15%。
 
  6.8 结构
  6.8.1 烤炉结构应设计合理,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在受热膨胀、变形、氧化时不影响正常工作性能。
  6.8.2 烤炉设计应满足起重、运输的要求。
  6.8.3 烤炉所有操作部件应位于安全且便于操作的位置。易磨损、变形或断裂的零件和需定期检修的零件,应便于调整和更换。
 
  6.9 质量
  6.9.1 表面质量
  6.9.1.1 烤炉外表面应平整、光滑,无尖角锐边。
  6.9.1.2 金属构架炉体的主要外表面(多段装配式烤炉,以每段炉体为测量范围)的长度公差应符合GB/T 1804-2000中的C级(粗糙级)。
  6.9.1.3 砖砌炉体或预制构件炉体,应保持炉体外壁的水泥层平整不脱落。
  6.9.1.4 表面涂漆的烤炉,漆面与本底应结合牢固,不易脱落,形成的表面应美观、耐久、易于清洁。
  6.9.2 烘烤质量
  烘烤的食品色泽应均匀一致。
 
  7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适用于调试好的机器,但是对于某些检查项目,可能需要部分拆卸,但此类部分拆卸不应使得试验结果无效。
  如果某一项试验明显不适用,则不进行该项试验。
  本文件未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在企业标准中另行规定。
  试验方法见表3。


  8 检验规则
 
  8.1 总则
  烤炉应按本文件进行检验,本文件未规定的检验项目,如有必要,可在企业标准中另行规定。
 
  8.2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3 出厂检验
  每台烤炉应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分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例行检验是指按照表4、表5规定的项目和方法,对所有出厂烤炉100%进行检验。
  确认检验是指按照表4、表5规定的项目和方法,在每批经例行检验合格的烤炉中,至少抽取一台样品进行的检验。
  商用电烤炉的出厂检验见表4。
  工业电烤炉的出厂检验见表5。
  8.4 型式检验
  8.4.1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正式生产后,在结构、材料、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影响到产品性能时;
  --烤炉停产超过6个月,再次恢复生产时;
  --新、老烤炉转厂,进行试制定型鉴定时;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烤炉规定周期性定期检验或上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检验时。
  8.4.2 抽样
  除新烤炉鉴定可另行规定抽样方法外,型式检验的样机应在制造商正常生产批量中随机抽1台进行检验。
  8.4.3 检验项目及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项目及缺陷分类见表6。

  缺陷分类:A类为严重缺陷,B类为一般缺陷。
  有一项A类不合格,则判定该批烤炉不合格。对B类不合格项允许进行修复,经修复后再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后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烤炉不合格。
 
  9 使用信息
 
  9.1 用户手册
  制造商应提供详细的用户手册或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述信息:
  a)基本信息
  信息包括:
  --烤炉的特点、工作原理和用途;
  --烤炉的主要参数、炉体结构示意图;
  --烤炉在空载下保持在200℃温度时或本文件规定的散热功耗值;
  --烤炉保温1h后烤炉的温度下降数值;
  --烤炉的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
  --烤炉的易损件列表和提供备件的品种与数量;
  --食品区域的卫生要求;
  --烤炉可能发生安全、卫生危险的部位以及警告标志的说明信息。
  b)包装、运输、贮存信息
  信息包括:
  --包装材料及其结构、尺寸要求的说明信息;
  --包装的防水、稳定性、防震要求的说明信息;
  --包装箱内容要求的说明信息,如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装箱单;
  --适宜的运输工具要求的说明信息;
  --有关装货、卸货、搬运应注意事项的说明信息;
  --有关烤炉贮存的条件、场所、防护措施的说明信息;
  --符合GB/T 191规定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位置及说明信息。
  c)安装信息
  信息包括:
  --如何检查可分离电气元件的安装是否正确;
  --如何检查连接电缆的规格与长度是否符合要求;
  --如何检查接地电路的连接是否正确;
  --其他特殊安装要求。
  d)烤炉信息
  信息包括:
  --适宜加工食品的种类;
  --烤炉的基本构成,各种装置的基本描述;
  --食品托盘、烤篮等配备数量及技术参数;
  --烤炉允许和禁止使用情况的说明。
  e)操作使用信息
  信息包括:
  --指示使用者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如何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并提供合适的培训信息;
  --操作、清洁过程中可能会造成危险的装置或部位的信息;
  --需清洁的部位与清洁方法;
  --需装拆的零部件的拆卸、装配的顺序和方法;
  --指明烤炉工作环境的卫生条件,如温度、湿度、采光与通风等要求,对于烘烤过程产生影响操作者身体健康的粉尘、不良气体时,提醒用户采取必要的强制通风设施或个人防护措施等。
  f)维护保养信息
  信息包括:
  --维修保养不当可能引起危险的信息;
  --润滑油种类、使用频度、润滑部位的信息,如适用;
  --维修保养的级别、时间间隔;
  --备件种类列表;
  --电路图。
 
  9.2 标志
  9.2.1 商用电烤炉标志
  应符合GB 4706.1-2005第7章及GB 4706.522008第7章的规定。
  9.2.2 工业电烤炉标志
  下述标识,应标在烤炉的主体上:
  --烤炉的名称和型号;
  --生产率,kg/h,已在说明书内标明的除外;
  --工作温度范围,℃;
  --电源性质符号,如~、3~、3N~;
  --额定电压,V;
  --额定频率,Hz;
  --额定输入功率,kW;
  --外形尺寸,mm;
  --重量,kg;
  --出厂编号;
  --出厂日期;
  --制造厂名称(出口时标国名);
  --生产许可证标志及编号,如适用。
  本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9日发布,2022年10月1日实施。
关键词:电热食品烤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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