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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标准

2016-10-19      来源:食品580    
 
内容摘要:  11月,将有部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其中有关产品标准的更新情况如下,供大家参考使用。  标准名称:GB 10136-2015 食品
   11月,将有部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其中有关产品标准的更新情况如下,供大家参考使用。
  标准名称:GB 101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
  实施日期:2016-11-13
  替代情况:本标准代替 GB10132-2005《鱼廉制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38-2005《盐渍鱼卫生标准》和 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本标准与上述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
  -修改范围为适用于动物性水产制品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
  1.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2763的规定。
  2.兽药残留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修改了微生物指标;
  -修改了寄生虫囊蝴指标;
  -修改了附录。
  注:1、产品标识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并注明食用方法。
  2、应按产品规定的温度贮存。冷冻水产制品应保存在-18℃以下。
 
  标准名称:GB 1014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
  实施日期:2016-11-13
  替代情况:本标准代替 GB 10146-2005 《食用动物油脂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  10146-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动物油脂”;
  -修改了范围为适用于食用动物油脂,仅包括食用猪油、牛油、羊油、鸡油和鸭油。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食用动物油脂:以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猪、牛、羊、鸡、鸭的板油、肉瞟、网膜或附着于内脏器官的纯脂肪组织,炼制成的食用猪油、牛油、羊油、鸡油、鸭油。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兽药残留限量;
  -增加了营养强化剂使用要求;
  -增加了标签标识的要求。
  注:单一品种的食用动物油脂中不应掺有其他油脂。
 
  标准名称:GB 1519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实施日期:2016-11-13
  替代情况:本标准代替 GB17402-2003《食用氢化油卫生标准》和 GB15196-2003《人造奶油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17402-2003和GB15196-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油脂制品”;
  -修改了范围为适用于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食用油脂制品。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营养强化剂使用要求;
  -增加了反式脂肪酸标识的规定:经氢化工艺加工的食用油脂制品应标识反式脂肪酸的含量,检验方法按 GBT 22507执行。
 
  标准名称:GB 1732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
  实施日期:2016-11-13
  替代情况:本标准代替 GB17325-2005《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本标准与 GB17325-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
  -修改了适用范围为适用于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
  -修改了术语定义;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微生物指标。
 
  标准名称:GB 192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
  实施日期:2016-11-13
  替代情况:本标准代替 GB19299-2003《果冻卫生标准》以及 GB19833-2005《果冻》中的部分指标,GB 19833-2005《果冻》中涉及到本标准的指标以本标准为准。本标准与被代替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果冻”;
  -修改了范围为适用于果冻。
  -修改了术语及定义;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产品规格要求:杯形凝胶果冻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应≥3.5cm;其他凝胶果冻净含量应 ≥30g或内容物长度≥6.0cm。
  -增加了食用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的要求:凝胶果冻应在外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的醒口位置处,用白底(或黄底)红字标示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不应小于3mm。警示语和食用方法应采用下列方法标示 “勿一口吞食;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老人儿童须监护下食用”。
 
  标准名称:GB 196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料
  实施日期:2016-11-13
  替代情况:本标准代替 GB19641-2005《植物油料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19641-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料”;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附录。
  注:转基因食用植物油料的标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标准名称:GB 241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
  实施日期:2016-11-13
  替代情况:本标准代替 GBT24154-2009《运动营养食品通则》,整合了QBT2831-2006《运动营养食品能量补充食品》、QBT2832-2006《运动营养食品蛋白补充食品》、QBT2833-2006《运动营养食品能量控制食品》、QBT2834-2006《运动营养食品食用肌酸》、QBT2895-2007《运动营养食品运动人群营养素》及卫生部2008年18号公告《运动营养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规定》的相应内容。
  本标准与 GBT24154-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
  -明确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产品分类”的描述,将其按照特征营养素分类和运动项目分类。“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类”与“补充恢复运动性疲劳的营养物质类”归纳入“按运动项目分类”中,删除了“复合营养物质类”、“其他类”;
  -增加了“感官要求”: 运动营养食品的色泽、滋味、气味、组织状态、冲调性应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不应有正常视力可见
  的外来异物。
  -删除了“补充能量类”中“冲调饮用能量补充食品”的技术指标;
  -修改了“控制能量类”的产品分类;
  -合并了“补充能量类”、“控制能量类”、“补充蛋白质类”的技术指标;
  -增加了按运动项目分类产品的技术要求;
  -增加了“污染物限量”的规定;
  -增加了“真菌毒素限量”的规定;
  -增加了“微生物限量”的要求;
  -修改了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规定;
  -修改了标签的要求:
  1、标签中应在主要展示面标示“运动营养食品”及产品所属分类。
  2、如有不适宜人群,应在标签中标识。
  3、对于添加了肌酸的产品应在标签中标示“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婴幼儿不适宜食用”。
  -修改了附录A;
  -删除了原附录B“不同来源蛋白质的经消化率修正的氨基酸评分PDCAAS;
  -增加了附录B“肌酸的质量要求及测定方法”。
 
  标准名称:GB 27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实施日期:2016-11-13
  替代情况:本标准代替 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本标准与 GB2733-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修改了范围为适用于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包括海水产品和淡水产品。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贝类毒素限量;
  -修改了农药残留量;
  -增加了兽药残留限量。
  注:1、贝类、淡水蟹类、龟、鳖、黄鳝应活体加工,其冷冻品应在活体状态下清洗(宰杀或去壳)后冷冻。
  2、冷冻动物性水产品应贮存在-18℃或更低的温度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同库贮存。
 
  标准名称:GB 274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实施日期:2016-11-13
  替代情况:本标准代替 GB2748-2003《鲜蛋卫生标准》和GB2749-2003《蛋制品卫生标准》。本标准与 GB2748-2003和GB2749-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修改了范围为适用于鲜蛋与蛋制品。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指标;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兽药残留限量;
  -修改了微生物指标。
 
  标准名称:GB 275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
  实施日期:2016-11-13
  替代情况:本标准代替 GB2759.1-2003《冷冻饮品卫生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本标准与 GB2759.1-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
  -修改了范围描述:不适用于现制现售的冷冻饮品。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微生物指标;
  -修改了运输、贮存条件的要求: 冷冻饮品产品应贮存在≤-18℃的专用冷库内,冷库应定期清扫、消毒。制作料应根据产品特性在适当条件下贮存。
  -增加了销售环节的要求: 冷冻饮品产品应在冷冻条件下销售,低温陈列柜的温度应≤-15℃。
 
  标准名称:GB 709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
  实施日期:2016-11-13
  替代情况:本标准代替了GB7098-2003《食用菌罐头卫生标准》、GB11671-2003《果、蔬罐头卫生标准》、
  GB13100-2005《肉类罐头卫生标准》以及GB14939-2005《鱼类罐头卫生标准》。本标准与被代替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
  -修改了适用范围: 不适用于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感官检验方法;
  -修改了理化指标;
  -取消了农药残留限量。
 
  标准名称: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实施日期:2016-11-13
  替代情况:本标准代替 GB2759.2-2003 《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7101-2003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11673-2003 《含乳饮料卫生标准》、GB16321-2003 《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GB16322-2003《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GB19296-2003《茶饮料卫生标准》、GB19297-2003 《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 GB19642-2005 《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被代替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微生物指标。
 
标准名称:GB 316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实施日期:2016-11-13
  新标准,包含了:
  范围:适用于孕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的营养补充食品,国家法律、法规和/或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术语和定义
  技术要求
  标识:
  1、产品标签应符合 GB13432的规定。食品名称应根据适宜人群标注 “孕妇营养补充食品”或 “乳母营养补充食品”或“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
  2、标签上还应标注“本品不能代替正常膳食”,“本品添加多种微量营养素,与其他同类产品同时食用时应注意用量”。
 
  标准名称:GB 3160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海参
  实施日期:2016-11-13
  新标准,包含了:
  范围:适用于干海参
  术语和定义
  技术要求
  注:标签中应标示产品盐分含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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