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通告 (2017年第16号)称,2017年5月,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抽检7大类食品202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其中,抽检肉制品样品25批次。
本次抽检的肉制品主要是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26-200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其中,熏烧烤肉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NaNO2计)、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N-二甲基亚硝胺、脱氢乙酸、氯霉素、苯甲酸、山梨酸、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亚硝酸盐(以NaNO2计)、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N-二甲基亚硝胺、脱氢乙酸、氯霉素、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