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664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18期) 》。本次公告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7类食品共计664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5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江苏阿里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瓜子(奶香味),霉菌检出值35 CFU/g,标准值≤25 CFU/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苏州市桃源三民酒厂生产的二锅头酒45%vol,酒精度检出值30.8%vol,标准值45%vol(标签标示值)±1.0。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苏州市桃源三民酒厂生产的红高粱45%vol, 酒精度检出值31.1%vol,标准值45 %vol(标签标示值)±1.0。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苏州卤壹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卤猪肚,菌落总数检出值270000,280000,2200000,1300000,2100000 CFU/g,标准值n:5 c:2 m:10 4 M:10 5 CFU/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南通金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沙嗲牛肉粒(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检出值25000, 28000, 23000, 36000, 38000CFU/g,标准值n:5 c:2 m:10 4 M:10 5 CFU/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涟水县锐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鸡糕(酱卤肉制品),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6,标准值≤1;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检出值0.439g/kg,标准值≤0.075g/kg。检验机构为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七)泰兴市海涛食品厂生产的南京风味肠,氯霉素检出值检出值17.7μg/kg,标准值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已责成苏州、无锡、南通、淮安、泰兴相关市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经营、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等措施控制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风险防控措施、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