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来临,“两节”将至,各种腌腊肉及其制品纷纷上市。为加强腌腊肉制品市场监管,有效保障腌腊肉制品消费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严格执法监管,切实规范腌腊肉制品经营行为。各县区局要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现场制售腌腊肉制品店为重点场所,以各种腌腊肉及其制品为重点品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行动。一查经营者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自律制度落实情况;二查肉品原料来源,看是否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腌腊肉制品;三查现场制售场所,看场所环境是否干净卫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四查是否销售不合格腌腊肉制品行为;五查市场开办者责任落实情况,监督市场开办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县区局要发挥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快检室作用,加强对腌腊肉制品快检筛查,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腌腊肉制品专项抽检,加强风险防控,提高科学监管水平。
二、强化案件查处,严厉打击腌腊肉制品违法经营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为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腌腊肉及其制品,以及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等不合格腌腊肉制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要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增强守法经营自觉性。要高度重视舆情信息,对媒体曝光的信息,要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和消费投诉,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和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