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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制定并印发《珠海市畜禽屠宰环节分割产品检疫管理制度(试行)》

2019-12-09      来源:港澳在线    
 
内容摘要:从珠海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珠海市制定并印发《珠海市畜禽屠宰环节分割产品检疫管理制度(试行)》,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从珠海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珠海市制定并印发《珠海市畜禽屠宰环节分割产品检疫管理制度(试行)》,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为加强畜禽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畜禽屠宰环节分割产品的检疫管理,规范检疫行为,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结合当前实际,珠海市制定并印发《珠海市畜禽屠宰环节分割产品检疫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试行期暂定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制度》规定,分割产品指畜禽胴体分割而成的各类动物产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官方兽医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分割产品实施检疫,并对检疫合格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加施检疫标志。针对在固定的、符合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且经农业部门验收合格的低温车间内进行分割、称重和打包后的分割产品,将实行检疫申报制度。货主须在申报屠宰检疫时,同步申报分割产品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此外,《制度》明确,分割产品必须来自分割车间所在的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畜禽胴体,且胴体经检疫检验合格。
  《制度》还规定,分割和打包车间内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信号须接入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制度》对分割产品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也作了相应的要求。
  凡满足《制度》规定要求的分割产品,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员将对其进行检验,合格的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官方兽医对肉品品质已经检验合格的分割产品进行检疫,合格的在包装上加施动物检疫合格标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据悉,分割产品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珠海市辖区内所有畜禽定点屠宰环节的分割产品的检疫,均适用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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