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农牧局(农垦、渔业主管单位),厅机关各有关部门,厅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内安委办〔2020〕24号)和农业农村部相关要求,现将全区农机、渔业、农药、畜禽屠宰、兽医、饲料、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沼气)行业和厅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请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渔业局、种植业处、畜牧局、兽医局、饲料饲草处、科教处和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于7月5日前将全区农机、渔业、农药、畜禽屠宰、兽药、饲料、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沼气)和厅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报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