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中县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成功捣毁了一处非法生猪屠宰窝点,当场将涉嫌非法屠宰的违法嫌疑人王某某控制,查获非法屠宰的猪肉320公斤,其中包括猪肉、内脏、猪头猪蹄等,并收缴屠宰所用刀具。
前期,绥中县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私自在家里屠宰生猪并销售,在这一过程中,未经过任何检验检疫,地点就在塔山屯镇桃花村。
接到举报后,绥中县局联系了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去年12月29日,两个部门联合行动,赶往塔山屯镇桃花村王某某的屠宰点。当时,院子里有几名村民,肉品正摆放在室内的案板上。
经查,违法嫌疑人王某某在屠宰生猪时,未经定点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属于私屠滥宰。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320公斤肉品,随后,将猪肉带到有关部门进行冷冻。
之后,执法人员捣毁了王某某的私屠窝点,拆除了大锅、灶台、铁架子等。1月6日,执法人员对涉案肉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因涉嫌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王某某被处以7万元罚款。
春节将至,绥中公安机关将对违反食品安全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打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广大公安民警将加强走访,对私屠滥宰行为开展排查,强化源头治理,维护生猪屠宰行业秩序。